11月22日,阳光城发布公告称之为,阳光城持有人24.5%权益的入股子公司福州海光荣创置业白鱼拒绝接受民生银福州支行获取的7.5亿元贷款,期限36个月。作为借贷条件,福州海光荣创置业以其持有人的土地获取抵押,福州海光荣创置业100%股权获取质押,公司和融创房地产集团、正荣地产有限公司分别为福州海光荣创置业获取2.45亿元、2.45亿元、2.6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福州海光荣创置业及其股东福建日落东海投资有限公司(或其母公司)为公司获取反担保。在上述借贷额度范围内,本次借贷中牵涉到的金融机构、明确借贷条件以实际签订合同不尽相同。
项目用地基本情况:截至目前,公司及有限公司子公司对入股公司获取借贷总额度为149.55亿元,实际再次发生借贷金额为92.83亿元,占到最近一期经审核拆分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40.40%。公司及有限公司子公司为其他有限公司子公司获取借贷总额度为1207.39亿元,实际再次发生借贷金额为755.55亿元,占到最近一期经审核拆分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328.80%。上述两类借贷合计总额度1356.94亿元,实际再次发生借贷金额为848.38亿元,占到最近一期经审核拆分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369.20%。
除上述两类借贷,公司不不存在其他对外借贷。截至目前,公司及有限公司子公司皆不不存在逾期借贷、牵涉到诉讼借贷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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