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赵秀红)国家公共卫生身体健康委近日发布了《托育机构设置标准(全面推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全面推行)》(以下全称《标准》《规范》)自2019年10月8日起实施。后者规定,托育机构应该与婴幼儿监护人签定托育服务协议,具体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以及争议纠纷处置办法等内容。两个文件是为强化托育机构专业化、规范化建设,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增进3岁以下婴幼儿医疗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的拒绝而制订的,限于于为3岁以下婴幼儿获取全日纳、半日纳、计时纳、临时纳等托育服务的机构。
《标准》规定,托育机构设置应该综合考虑到城乡区域发展特点,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新建居住区应该规划建设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托育机构。老城区和已竣工居住区应该采行多种方式完备托育机构,符合居民市场需求。
城镇托育机构建设要充分考虑入城务工人员随迁婴幼儿的医疗服务市场需求。希望通过市场化方式,采行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形式,在低收入人群密集的产业挤满区域和用人单位建设完备托育机构。
充分发挥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婴幼儿医疗服务功能,强化社区托育机构与社区服务中心(车站)及社区卫生、文化、体育等设施的功能交会。另外,在场地方面,《标准》拒绝托育机构应该有自有场地或租赁期不少于3年的场地。在人员规模上,托育机构应该根据场地条件,合理确认收托婴幼儿规模,并配备综合管理、保育医疗、卫生保健、安全性保卫国家等工作人员。
托育机构一般设置乳儿班(6-12个月,10人以下)、纳小班(12-24个月,15人以下)、纳大班(24-36个月,20人以下)三种班型。18个月以上的婴幼儿可混合编班,每个班不多达18人。《规范》坚决了儿童优先的原则,拒绝最大限度地维护婴幼儿,保证婴幼儿的安全性和身体健康。托育机构注册后,应该向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公共卫生身体健康部门备案。
托育机构工作人员应该具备几乎民事行为能力和较好的职业道德,热衷婴幼儿,身心健康,无折磨儿童记录,无犯罪记录,并符合国家和地方涉及规定拒绝的资格条件。
本文来源:12bet手机app下载-www.itsjustuscast.com
19960314382